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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区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2020-07-02  点击:[]

7.4-7.6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惠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6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4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0年惠济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单位有关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发布。

 

(二)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9:00—7月6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及相关证书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2020年7月4日9:00—7月7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7月8日17: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0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三)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情况,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线上笔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打印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务工作者岗位笔试内容包含党务工作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5.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各岗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党组织证明、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后先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月工资4000元左右(含应缴社保)。拟聘用人员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和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惠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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