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市场建设>>招聘快讯>>正文 |
2020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空编情况,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拟为县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其中,泰来县第一中学11人、泰来县第三中学11人、泰来县第二中学6人、泰来县蒙古族学校4人、泰来县第四中学2人、泰来县实验小学6人、幼儿园10人。以上学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0人,具体招聘信息详见《泰来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技能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后考试,但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其他岗位要求详见《泰来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5)泰来县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6)患有精神病史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来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泰来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2020年8月31日16:00。
2、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考生如在报名结束后两天(2020年9月2日16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到泰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返还考试费用。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为:(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及说明详见网站。
4、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52-8233706纪检监督电话:0452-8223354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档案所在学院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参加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应聘人员,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5、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须考生自行添加本人照片后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笔试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统一交至本考场监考教师处;
6、非师范类考生所报岗位专业要求请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附件2)查询申报;
7、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考试信息在泰来县政府网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三)政策加分
依据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笔试加10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笔试结束当天到泰来县教育局进行政策加分资格审核,须携带佐证材料(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须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四)考试环节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等公共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须考生自行添加本人照片后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笔试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统一交至本考场监考教师处。
2、现场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泰来县政府网站和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1份(带照片)(《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中下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以上材料一式1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空缺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
面试采用仿真试讲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要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我县现行教材中的一节课,成绩为100分。
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的人员除试讲外还需进行术科测试,术科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术科成绩×30%。术科考试内容为:
音乐:五线谱弹唱,自愿展示一种乐器演奏,分值100分。
体育:足、篮、排三种球类自选一种进行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美术:人物速写写生(30分钟以内完成),分值100分。
学前教育:自弹自唱、舞蹈、绘画三个项目中抽签确定一个项目进行技能展示,分值100分。
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进入考场前,由考生在备课室抽取试讲课节,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依次按学历层次、教师资格层次、面试分数高低的序列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是政治审查和个人思想品质考核,同时对其聘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黑教师办[2004]44号)以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按总分数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不服从选岗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泰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有空岗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岗位。被聘用人员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根据聘用单位实际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泰来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泰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疫情防控特别提示: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报考者抵达我县前,需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到达笔试考点和面试考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