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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是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省级园林学校,现有教职工480余名,在校生7500余人,106个教学班;校园占地265亩,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校园环境优美,适宜学习和生活。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模式,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促进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录合同制高中教师 50 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录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录办法
1、网络报名招聘:报考者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证件),通过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变为压缩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学科+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lnygz2008@163.com,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和试讲程序,我校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合格者我校直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2、校园招聘。我校参加各高校举行的现场招聘会及赴高校组织专场招聘,请关注各高校就业网站。有意者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我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我校直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三、招录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录计划
2021年计划招录合同制高中教师5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11名、英语11名、物理11名、化学8名、生物2名、信息技术1名。
五、招录范围和对象
1. 省内外国家计划内统一招录的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联合办学、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及二本以下毕业生);
2. 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一致或相近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六、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21年6月30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
4.具有相应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录。
七、 待遇
1.硕士、博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书面合同(不少于3年)后,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和5万元的生活补贴。招聘的合同制教师属“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的,与学校签订书面合同(不少于3年)后,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1万元。
2.合同制教师个人工资包括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合同制教师补贴。个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及调整参照在编在岗同职级岗位的教师执行。为稳定合同制教师队伍,增设合同制教师补贴,合同制教师补贴按照个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总额31%的数额标准补贴给个人。
3.用人单位(学校)负责为合同制教师建立个人工资账户、社会保险账户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人单位(学校)负责将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直接从合同制教师个人工资中扣除,连同单位所缴部分分别为合同制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4.合同制教师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数参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并随社会保险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以个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为基数按在编在职教师相同比例缴纳。
5.经费拨付:合同制教师的岗位经费,在岗位聘用人数核准后,由县财政局足额拨付给用人单位(学校)。
八、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在招录过程中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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