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就业流程
签三方→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2.就业推荐表
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用于毕业生就业的正式推荐材料,包含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用于证明毕业生的就业资格、申请人事接收函、考公务员,及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3.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4.三方协议≠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违约需要赔偿,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将自动失效。
5.违约金
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不超过5000元。违约金特别高的单位要慎签。
6.三方协议“备注”栏
为防止用人单位的承诺无法落实,毕业生可以将工资、奖金、补贴、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写清楚。
7.档案转递单
报到证取消后,为方便档案转递工作代以档案转递单。
8.派遣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并签署就业协议书,学校在学生毕业时直接将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转至用人单位的一种形式,即“一次性就业”。
9.二分
又叫“二次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的工作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同时也无国内升学等其他去向,学校将其派遣回生源省区,由生源省区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在省内为其办理推荐、派遣等与就业相关的工作
10.毕业生档案
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
11.档案材料
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以及毕业生报到通知书等材料。
12.档案的作用
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
13.档案的处理
14.档案丢失
可以和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联系查找;如果没有,可以和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
15.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16.档案不能自己保管
按照规定,个人保管他人、本人档案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档案不可以自己保管,更不可以私自拆封。
17.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8.超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
要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19.劳动合同自己也要留存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没有得到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20.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1.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2.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
必备条款
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23.识别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五大“坑”
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
24.慎签这些劳动合同
口头合同:没有签署书面合同文件
抵押合同:要求缴纳证件或财物
简单合同:条文没有细节约束
生死合同: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字眼
暗箱合同: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内容
双面合同:一份合法的“假”合同、一份不合法的“真”合同
卖身合同:要求几年内求职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
霸王合同: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处于被动地位
25.警惕六大就业陷阱
毕业生求职应聘应警惕“黑中介”、“假兼职”、“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非法传销等六大陷阱。
面对求职,也许很多人感到迷茫、不知所措。但是只要了解了这些寻职时的必要事项,就不用担心在寻职时被白嫖劳动力。同时能够得到一份有保障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