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只有稳就业,老百姓才能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提高“稳就业”的重视程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2018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概念,“稳就业”被列为“六稳”之首,摆在了更加突出位置。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稳定和促进就业”置于宏观政策的优先级,提出稳增长首要是为保就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稳就业不仅要实现更充分的就业,而且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各地必须把稳就业上升到政治担当、社会稳定、民众福祉的高度,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保证稳就业稳得住、效果好,百姓的饭碗端得牢。
夯实“稳就业”的物质基础。经济增长与就业是紧密的正向相关关系,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据统计局测算,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带动就业200万人左右。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6.2%。6.2%的增长率,意味着经济增长至少为我国带来了超过1200万个就业岗位。下一步,我们要坚定不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来最大限度地提升市场活力,释放内需潜力,增强经济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岗位创造,夯实稳就业的物质基础。
落实“稳就业”的政策措施。《意见》就稳就业工作,提出了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六个方面重点举措。各地要把“稳就业”作为民生项目之首,细化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拓展就业空间,改善就业结构,加强就业保障。把更多力量放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身上,做到施策更加精准、更有针对性,牢牢守住就业基本盘,确保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就业稳,民生稳。各地要加强稳就业工作组织保障,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做到巩固存量、开拓增量、提高质量,汇聚稳就业的强大合力。